招標內容:變更內容: 1、原招標公告“具有建筑行業(yè)(建筑工程)甲級(含)以上資質,在人員等方面具有較強的設計能力” 變更為“具有建筑行業(yè)(建筑工程)乙級(含)以上資質,在人員等方面具有較強的設計能力”;2、原招標公告“報名及招標文件領取時間: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22日,每日上午9:00~11:00時;下午13:30~16:00時(北京時間)”變更為“報名及招標文件領取時間: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6日,每日上午9:00~11:00時;下午13:30~16:00時(北京時間)”;3、原招標公告“投標截止時間:2017年6月6日上午9時30分”變更為“投標截止時間:2017年6月12日上午9時30分”;4、原招標公告“開標時間:2017年6月6日上午9時30分” 變更為“開標時間:2017年6月12日上午9時30分”。其他內容不做修改。 投標申請人資格要求:1、投標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,并獨立參與投標;
2、有效的企業(yè)法人營業(yè)執(zhí)照;
3、具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;
4、具有建筑行業(yè)(建筑工程)乙級(含)以上資質,在人員等方面具有較強的設計能力;
5、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(yè),投標資格被取消,財產被接管、凍結,破產狀態(tài);
6、在最近三年內經(jīng)營活動中沒有騙取中標、沒有重大違法記錄;
7、本次招標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投標;
8、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。
投標申請人需提交資料: 1、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(原件)、被授權人身份證(原件及復印件)、被授權人近六個月開具的社保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;(如購買人為法定代表人,則提供法定代表資格證明文件原件、法定代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近六個月開具的社保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)
2、企業(yè)法人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(復印件);
3、資質證書副本(復印件);
4、近3年的類似項目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(xié)議書1個(復印件);
近3年的類似項目是指2014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1日已完成的投資額在1500萬或以上的建筑工程設計項目。
凡有意報名參加本項目的投標人,須攜帶以上資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(復印件每頁須加蓋投標人公章,原件核查)到招標代理機構查驗。經(jīng)查驗合格后,代理機構留存復印件及必要的原件備案。未經(jīng)報名登記而復制招標文件投標的,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。
投標報名時間:2017年5月22日 9:00 至 2017年5月26日 16:00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:2017年5月22日 9:00 至 2017年5月26日 16:00 招標文件售價:¥500.00 元整 招標文件購買地點:宣武門外大街10號莊勝廣場中央辦公樓北翼13A 開標時間:2017年6月12日 9:30 開標地點:西城區(qū)宣武門外大街10號莊勝廣場中央辦公樓北翼13A 備注:無 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:2017年6月12日 9:00 至 2017年6月12日 9:30 |